赣州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报告及相关配套专题研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名称:赣州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报告及相关配套专题研究项目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赣市购2020B000351809 | 赣州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报告及相关配套专题研究项目 | 1 | 项 | 886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建设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为止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1)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工程咨询甲级资信(含城市轨道交通专业);(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轨道交通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时间: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2020年08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大道9号赣州市行政审批局5楼第四开标室)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七楼为满足赣州市城市发展需求,进一步突出轨道交通在城市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赣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拟招标确定一家单位承担赣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建设规模暂定57.7km)。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于2020年2月批复的《赣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批复》,赣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由4条线共5段线路组成,线路总长134.5km,线网密度为0.11km/km²。其中,1号线起于黄金机场,止于赣县北,线路长度34.6km;2号线起于唐江,止于双龙村,线路长度44.2km;3号线(1号线支线)起于南康南,止于蓉江新区,线路长度23.1km;4号线起于潭东,止于南门口,线路长度22.5km;4号线支线起于宋城路,止于水西北,线路长度10.1km。结合赣州城市规划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暂定将赣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作为第一轮建设规划研究内容,在建设规划编制阶段再进行论证确定。1号线线路全长34.6km,地下线长约24.1km,地面线长约10.5km。含一段一场,分别为赣州西综合维修基地(40ha)、双龙村停车场(15ha)。3号线线路全长23.1km,地下线长约10km,地上线长约13.1km。含一段一场,分别为潭东车辆段(25ha)、南康南停车场(15ha)。赣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主报告编制工作(建设规模暂定57.7km,线路编号顺序及里程可以调整)及客流预测报告编制、用地调整控制规划报告编制、交通一体化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等。第一轮建设线路的研究应达到预可研深度;建设规划方案需将各条线路的线位、站位及大型基础设施(如车辆段、主变电站和联络线等)规划选址落实到具体红线图上,提出合理的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保证线路的可实施性,以便可以提前控制规划和资金准备。建设规划主报告要求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咨询公司评估、住建部审查,满足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经国家相关部委审批的要求,最终取得国务院批复。配套专题研究报告需按要求通过专项专家评审或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