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根据《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复同意立项;根据《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广州局集团公司,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广东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及自筹资金安排资本金。项目投入运营后国铁集团按征地拆迁以外资本金的20%注资以置换地方资本金或银行贷款,国铁集团出资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广湛客专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 km/h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线路自广州枢纽广州站引出,沿途经过广州、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等市,终至规划湛江北站。
其中广州(不含)~佛山(含)段位于广州市、佛山市境内,工程内容包括:
1.1.正线
广州站(不含)至佛山站(含)段(DK0+000~D3K24+300),线路全长24.466公里(双线)。
1.2.广州枢纽相关工程
1.2.1.改建既有京广铁路上行线(GJGSDK0+000~GJGSDK1+562),线路全长1.562km(单线)。
1.2.2.广州西至白云联络线(TXLXDK0+000~TXLXDK1+230),线路全长1.074km(双线)。
1.2.3.广州西~三眼桥三四线(南贵广联络线)(TXLXDK1+230~TXLXDK8+373.038),线路全长7.143km(双线)。
1.3.新建佛山站:在既有广茂线佛山车站原址新建高铁站,车站设到发线7条(含正线),侧式站台1座,岛式站台2座,综合维修工区一处,预留到发线2条。
2.技术标准
2.1正线
广州至三眼桥段速度目标值60km/h~120 km/h,三眼桥至佛山段160 km/h(佛山站广州端初设批复暂按600m半径),经佛山、街边以后,广湛客专新开辟通道,速度目标值逐步由160 km/h过渡至350 km/h。
2.2.改建既有线
按原标准还建。
2)招标范围: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概算清理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内容; 本项目设计阶段需进行的相关前置专题及相关专项设计。
3)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投资776.96亿元,其中委托代建部分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约143.1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5年。施工图设计周期:本服务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GZSJ。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0认证证书;
3.1.4 近五年(2015年8月-2020年8月)具有铁路客运枢纽、高速铁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3.1.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总体)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6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近三年内企业设计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设计总体在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 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限制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8〕122号),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进行以下限制:
3.4.1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4.2投标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失信行为扣减1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5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总体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7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凭证及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接收文件通知的邮箱及信件往来的邮寄地址发送至我司售卖专用邮箱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 年8月19日 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8月19日10时00分。
5.2 开标时间:2020 年8月19日10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它说明
7.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 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983号广东省通信科技大厦北塔7-10层
邮编:510440
联系人:李铁梅
电话:020-61349385
传真:020-61349304
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房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邮编:100036
联系人:郭工、刘工
电话:17765631997、18127445505
邮箱:gtsanzu@163.com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