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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2020-08-3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
本文摘要:广州市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增购列车的复函》(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H2019047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和自行筹集,出资比例为各50%,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

线路

车辆数

车型

速度

二号线 增购

78

地铁 A 型车

80km/h

三号线 增购

108

地铁 B 型车

120km/h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
2.2 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单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车辆采购合同澄清(如有)、组织设计联络与设计审查、组织主要部件首件检查、负责车辆驻厂监造、出厂验收、负责到段列车的调试、负责列车与系统联调、列车预验收、质保期运营、列车最终验收、文件归档等内容,包含相关接口专业的管理及组织。对车辆采购项目的安全、进度、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等负责;协助完成车辆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结算等工作;协助开展车辆项目设备科研、国产化项目工作;项目执行过程中针对重大技术方案或问题,组织专家或专家论证会进行专题研究。以上所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72个月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从列车合同澄清(如有)、设计联络与设计审查开始直至所有列车通过业主最终验收等与列车供货相关的一切车辆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510,000元,其中:
二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730,000元
三号线增购车辆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780,000元 。
(投标人上述线路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自线路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甲级资质范围须涵盖铁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工程专业)证书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甲级资质范围须涵盖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专业)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1.2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车辆监理项目业绩(注:业绩为轨道交通车辆招标咨询或车辆监造咨询或车辆调试与验收咨询或车辆架修咨询或车辆大修咨询其一的即等同于车辆监理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提供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业主或运营单位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完工证明)。
3.1.3 承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已中标的招标人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 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5)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或提交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第 1 1点:总监理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声明函的声明。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2020年9月22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8日16时00分至2020年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日)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www.gzggzy.cn 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0年9月22日8时45分——2020 年9月22日9时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网址:http://zbtb.gd.gov.cn ) 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 www.gzmtr.com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8月28日16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9月22日09时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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