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8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耀峰犯受贿、洗钱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彭耀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彭耀峰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彭耀峰伙同其兄彭旭峰(在逃)、罗新文、梁卫风(均另案处理)等人,利用彭旭峰担任长沙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接受涉案公司及个人的请托,为对方在承揽工程、承租土地、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同收受有关公司及个人所送财物共计21892.79978万元,其中既遂19437.09978万元、未遂2455.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耀峰与彭旭峰合谋,利用彭旭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被通缉的湖南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外逃已有两年多,对和他相关的涉案人员的追查仍未结束。2017年3月下旬,彭旭峰外逃美国时,他在境外至少已拥有3889万余元的钱财。检方信息披露,按照哥哥的安排,彭耀峰将其受贿所得的上述金额兑换成外币转移至境外。两兄弟被检方指控共同受贿超2亿元。
官方信息显示,彭旭峰是湖南双峰人,1966年5月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市建委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彭旭峰涉嫌受贿、洗钱罪,于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后逃往美国。事实上,彭旭峰外逃的时间距离其调任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还不到一个月时间。
2017年3月,彭旭峰被媒体爆出“失联”,并且已经安排了家人出国。据媒体披露,有人告发他插手长沙地铁工程,彭旭峰得知后畏罪潜逃。
2019年3月6日,湖南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消息,2018年12月26日,该检察院依法对彭耀峰受贿、洗钱案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案情显示,彭旭峰、彭耀峰兄弟俩共同非法收受财物超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