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cgzx.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条目流水号 | 采购品名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数量 | 单位 |
565611482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 648,000.00 | 1 | 项 |
565611157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 324,000.00 | 1 | 项 |
565611339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 648,000.00 | 1 | 项 |
合计(单位:元):1,620,000.00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住建部办公厅《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2018年12月29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12月29日起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责任移交给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具体受理事宜尚未明确。若投标人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8年12月29日之后的,视为符合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cgzx.sz.gov.cn)2020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联系方式:李工,0755-8280008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