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 | 项目编号: | 2019-440305-54-01-10728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9-440305-54-01-107286001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08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昌隆 |
办公电话: | 23992978 |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019-440305-54-01-107286001001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10-20 18:00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45000 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4962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总承包;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主体工程 包括全线所有车站、区间、电缆通道、常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甲方采购或甲方另行委托的设备安装除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预留预埋工程、同步建设换乘节点工程、同步实施代建项目、纳入招标的其他地铁工程项目,主体及前期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2、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交通疏解工程(含路灯改迁及恢复工程);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中低压燃气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绿化迁移;6、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零星拆迁及恢复工程。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0-10-01 00:00:00.0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6-09-30 00:00:00.0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要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即1+N模式),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要满足招标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之间隶属关系不作限制,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严禁中标后以总公司名义转包项目给下属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大于4家。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铁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其他要求: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2、项目经理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职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土木工程类)技术职称及以上,及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3、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4、不接受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5、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2015年3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盾构区间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城市轨道交通1km及以上的盾构工程(已贯通)。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