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低压电缆电线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交[2016]5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轨道江跳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根据签订的《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B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低压电缆电线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1.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江津区。2.1.2项目规模:重庆市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起于轨道交通五号线终点跳磴车站,止于圣泉寺站(原江津站),线路全长28.22km,其中地下段5.80km,高架段19.56km,地面段2.86km。新设建桥C区、九龙园、双福东、双福西、滨江新城北、江津共六座车站,均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4.39km。设双福车辆段及控制中心。阻燃电力电缆采购约109820米,耐火电力电缆采购约188605米,耐火控制电缆采购约79886米,铠装电缆采购约28920米。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为全线车站、双福车辆段、区间的动力照明系统范围内的电力电缆,并含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监造)、运输(含保险)、验收、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服务,以及所需的随机附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等。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2.3 交货地点: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项目现场。2.4 交货期:2020年12月1日-2021年6月15日(该供货期包括材料的生产、供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须满足工程总进度要求),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电缆),低压电缆具备有效的3C认证证书。(3)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国内轨道交通、地铁、铁路、城际、机场的低压电缆供货合同业绩。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生产商以其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只针对本项目部分产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