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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京沪高铁道岔专项打磨劳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2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
本文摘要: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京沪高铁道岔专项打磨劳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京沪高铁道岔专项打磨劳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0-116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的委托,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京沪高铁道岔专项打磨劳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资金来源:建设施工单位委托。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四、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8日(9:00~16:00)。

(2)购买须知:

①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

②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包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③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投标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④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将不参加的包件号以书面形式说明(须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至645964856@qq.com,并电话确认。

⑤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8:30~10:00在天佑大厦7层第一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00。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①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00。

②地点:天佑大厦7层第一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http://www.cebpubservice.com/ctpsp_iiss/searchbusinesstypebeforedooraction/getSearch.do-左侧找到平台-点击央企-翻到第2页-中国铁物招标平台-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

联系人:杨  光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沙岗村4号

电话:010-51851867、176102308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振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电话:15247183120、010-51899211

邮箱:645964856@qq.com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CRMZD2020-116

序号

包号

服务内容

具体线路内容

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

服务地点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服务时间

备注

1

A01

道岔专项打磨

京沪高铁

20

满足《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 铁运〔2012〕83号)、《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 铁运〔2013〕29号)、《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钢轨打磨管理办法》( 京铁工〔2016〕62号)

京沪高铁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人不存在国家铁路局产品抽检、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招投标,或服务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内(需附声明)。

 

自签订合同后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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