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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2020-09-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
本文摘要: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701133001

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吴山前村站-文一西路站〔不含〕)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0〕137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杭州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主、支线全长 52.9km,共设车站 35 座。主线起点文一西路站,终点星桥路站,线路长 44.3km,全为地下线。平均站间距 1.45km,设车站 31 座。支线起点西湖区小和山站,终点百家园路站,线路长 8.6km,全为地下线。平均站间距 1.94km,设车站 4 座(不含百家园路站),全线设置一座车辆基地(星桥车辆基地)和二座停车场(小和山停车场、仓前停车场),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计划于202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专用通信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的专用通信设备采购,包括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专用无线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乘客信息系统、LCD显示屏及平面调车系统、录音系统、可视紧急电话系统、专用通信系统信息安全、道闸及巡更系统、安防集成平台系统、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等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以及所需的附件、材料的供货,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27010.96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根据《关于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修改为“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通信系统集成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其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

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需要抽取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下浮值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抽取。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7、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8、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不见面开标指引(试行)》执行,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不一致内容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09月27日至2020年10月0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0月0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10月1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链接:

http://new.zmctc.com/zjgcjy/infodetail/?infoid=560815c3-1a7a-41ce-867c-c0e5e884c1ab&categoryNum=004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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