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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2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9
本文摘要: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是联接荆溪组团、贯通南台岛的西北至东南方向线路,是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中心环的组成线路之一。5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荆溪新城站,终于福州南站站,连接荆溪组团、金山片区、义序片区、南台岛东部片区、福州南站等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1:综合监控系统(含ISCS、BAS、ACS)。其中本次综合监控系统招标工程范围包括: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20座车站、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的综合监控系统的供货及系统集成服务;5号线一期工程接入线网指挥平台部分。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招标工程范围包括: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共20座车站(帝封江站5、4号线车站及区间部分由5号线部分统一实施)、2座区间风井、地下隧道区间、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供货及系统的集成服务。门禁系统(ACS)招标工程范围包括:5号线门禁系统与线网授权平台的软硬件接口、5号线中央级门禁系统、20座车站(帝封江站5、4号线车站ACS系统由5号线统一实施)、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2个主变电站的车站级和就地级门禁系统的供货及系统集成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2.2标段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工程范围包括:5号线一期工程共20座车站(帝封江站FAS分设两套,车站内及5号线区间隧道的报警由5号线FAS负责,4号线区间隧道的报警由4号线FAS系统负责),2座区间风井,2座主变电站,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及地下区间隧道范围内的FAS设备、管材、各类线缆的供货、施工安装及相关服务。气体灭火系统招标工程范围包括:5号线一期工程共20座地下车站(帝封江站全部由5号线考虑,其他换乘站仅考虑5号线部分),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2座区间风井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系统及管网系统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2.3 工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标段1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内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项目集成供货业绩(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3.1.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综合监控系统软件平台;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协办方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9年(第18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排名前50名。
3.2 本项目标段2的资格要求如下:
3.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近5年内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的供货业绩(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的供货业绩可在不同的合同项下;②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3.2.3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近5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安装业绩(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业绩可在不同的合同项下;②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3.2.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200元人民币。请将招标文件售价款及EMS费200元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及标段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介绍信盖章扫描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信息、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联系人姓名传真或邮件发送给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和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同时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否则,因投标人名称不符或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各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3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2.1标段1:人民币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
    标段2:人民币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zmtr.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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