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杭二通道高铁高淳段技术方案研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楼9楼9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一)采购需求:宁杭二通道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中推进规划对接和前期工作的项目。(二)项目概况:宁杭二通道京杭第二通道组成部分,是加强宁杭两大都市圈联系的城际铁路,对支撑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完善长三角西翼地区铁路网布局,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线路途经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机场、溧水区、高淳区,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广德县,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杭州市,全长约281km,其中高淳段约18km。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针对本项目具体特征,准确适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根据约定的内容、研究目标及重点要求,开展宁杭二通道高铁高淳段技术方案研究工作,保障人员投入和工作质量,及时沟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按约定的时间及份数向招标人交付编制文件,对提交的编制文件质量负责,确保提交的成果文件能通过专家评审和有关部门审查。(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方案研究报告正式稿;(五)质量要求: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研究报告。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符合国家、江苏省及铁路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勘察、测量、设计规程、规范,满足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包含铁路);③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铁道行业设计甲(Ⅰ)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时间: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楼9楼920室方式: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楼9楼会议室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楼9楼会议室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楼9楼9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