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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供货集成项目招标

2020-12-0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2
本文摘要: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供货集成项目招标

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供货集成项目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70354-23

1. 招标条件

南京绿地地铁五号线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其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所需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供货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苏发改设施发[2016]430号

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

项目地点:

南京

标段名称:

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综合监控供货集成项目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混合

合同估算价:

1792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②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的,以实收资本为准);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单项合同不少于15公里或10个车站)综合监控系统(主控系统)集成总承包工程(须承担软件集成和二次开发)的业绩。(备注:上述业绩的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建设方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三项。)

(4)信誉要求:

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开通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总承包工程业绩(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总工的职务),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协议书 b.业主证明文件)。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企业截标当月之前至少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至少含养老)证明。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12-08至2020-12-14,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A楼3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07 10:00,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245房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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