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
1.4项目概况:
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位于雄安启动区,工作范围包括航站楼所在地块D03-04-41及需要一体化设计的D03-04-42、D03-04-43、D03-04-44地块(共计10.8公顷)地上地下所有工程,其将与4条轨道交通线路(雄忻高铁,R1线,M1线,M2线)交汇的枢纽站和高端办公、酒店及商业等物业一体化规划建设。
航站楼地块(D03-04-41)用地面积约为4公顷,容积率7.0,拟结合起步区实际情况和未来需要,对雄安航站楼地块进行初步业态划分、布局。
地块D03-04-42,位于航站楼东侧,东临南北向城市支路,南临东西轴线主干道,西临南北向城市主干道,北侧为公交型单元道路。用地面积为5公顷,容积率5.5,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地块D03-04-43用地面积为0.8公顷,容积率1.5,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50年)。
地块D03-04-44用地面积为1公顷,容积率1.5,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1.5项目比选内容
提供雄安城市航站楼综合体项目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服务及完成比选人要求的其它前期工作,工作范围包括地块D03-04-41、D03-04-42、D03-04-43、D03-04-44地块(共计10.8公顷)的地上地下所有工程,周边地块D03-04-36、D03-04-39、D03-04-22、D03-04-24(共计4.9公顷)的一体化研究(立足雄安启动区功能定位,结合用地功能和空间形态,对地块内建筑空间布局、公共空间、建筑形态、建筑风貌、景观环境等开展研究)。
同时结合新区建设时序,按照比选人需求进行项目业态定位布局、开发模式分析、建设成本测算、运营成本测算、资金筹措、市场预测、经营性开发收入分析、税务筹划、相关政策解读等。研究梳理上位规划含用地分析、用地规划、防震减灾、绿地系统、管线道路等专项分析,研究深化各地块配比包括道路退线、容积率、建筑密度、市政设施等,进行支路网设计、交通分析等,确保支撑项目方案征集工作开展。协助比选人编制各类请示文件、整理会议纪要以及各类政府上报文件等工作。
1.6项目服务周期
自中选通知书生效后至完成比选人相关采购内容并取得本项目前期工作函为止。
2.比选文件的获取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响应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概不负责。
2.2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
2.3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2020年12月14日9:00至2020年12月17日18:00。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响应人须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2)并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专业资信(业务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近5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商业建筑类项目预可研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商业建筑指百货商场、综合商厦、购物中心、会展中心等大型商业建筑。
3.3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响应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需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3.6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7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工作阶段分工,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比选公告3.3款、3.5款、3.6款项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满足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合计业绩满足本比选公告3.2款项要求;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委派项目负责人。
4.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响应文件。
5.帮助
响应人如需网站平台操作帮助,请登录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312-4078260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茂丰办公区
比选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代理联系人:李少雄、何佳庆
联系方式:18910299269、1861220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