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轨道铺设工程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9】125号),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轨道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为既有轻轨4号线的延长线,在既有线天工路站后与既有线接轨。线路正线全长4.485双线公里,正线铺轨长度4.498双线公里,全部为高架线。正线最小曲线半径596.4m,最大纵坡7.125‰。全线共设置5座车站,全部为高架车站。本工程需对绕城高速车辆段进行改扩建,新增停车库5股道,并增设轮对受电弓检测棚。本工程采用C型车, 6模块编组,接触网供电,最高设计速度为70km/h。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21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2.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须具有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6年至2020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进行登记)。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3.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4月6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12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