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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招标

2021-05-0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3
本文摘要:广州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招标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二楼22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08537

项目编号:JZ2021ZFCG18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承担单位应根据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和试运行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预评估工作,对工程项目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承担单位应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安全评估全部工作(含整改复核工作),并提交评估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即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二楼22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一楼开标室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评估过程应当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国家、省、市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2.安全评估过程以《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为技术依据,对照标准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前提条件。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审核;

(2)系统功能核验。主要对土建工程、设备系统、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核验;

(3)系统联动测试。主要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信号防护、防灾联动等系统开展联动测试;

(4)运营准备。主要对运营组织架构、岗位与人员、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是否能够投入初期运营进行评估。

3.承担单位应针对被评估线路运行速度等特点,制订合理的《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总体方案》,组织拟聘专家提前介入线路工程,通过现场考察、测试、查阅资料等形式提前掌握了解线路概况、工程建设特点等情况,并根据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和试运行开展情况,适时开展预评估工作,及时指出工程建设、试运行以及初期运营各项筹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为正式评估工作打下基础。

4.承担单位应对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内容解析培训。

5.承担单位应当综合考虑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27日09:00-10:00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gz.gov.cn)。

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方式:3818017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3624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36240419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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