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线车辆集成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4号线南延线工程车辆系统集成服务项目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线车辆集成服务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BZ00906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4号线南延线工程车辆系统集成服务,2标段为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工程车辆系统集成服务,此为2标段。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BZ00906-22.6 招标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线工程车辆系统集成服务2.7合同估算价:1493.50万元(其中1标段(2号线东延线、4号线南延):941.5万元;2标段(3号线南延线):552万元)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1年5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3号线南延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工程18列车及停车场工艺设备质保期结束止。2号线东延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12列车及停车场工艺设备质保期结束止。4号线南延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5列车及车辆段工艺设备质保期结束止。本次招标为2标段: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工程车辆项目包括18列108辆地铁车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车辆整车与牵引系统分开进行招标,全部18列车在中国境内制造,部分部件从国外进口。全部车辆采用交流传动和控制技术,4动2拖6辆编组的B型车,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受电。全线设深圳路停车场1座。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具有工程咨询(业务含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信证书;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已开通运营(或初期运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咨询服务(合同内容须含车辆监造服务)业绩。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1)高级工程师(车辆或机械或电气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开通运营(或初期运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咨询服务(合同内容须含车辆监造服务)业绩,且在对应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投标人如同时选择两个标段投标时,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至本项目对应线路开通初期运营后28天内,不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1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00至2021年05月22日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