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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规划测量 招标

2021-11-1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8
本文摘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规划测量 招标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规划测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规划测量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规划测量。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

2.3 项目基本概况及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全长约为69.5公里,线路起自顺德客运港站,止于科技学院站,共设37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34座、高架3座)、1座车辆段、2座停车场、4座主变电所,已于2016年11月18日全线动工。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暂定为18个月,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5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规划测量项目的工作范围: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所有车站(车站主体及附属设施)、区间(盾构区间、明挖区间、高架区间、出入场线等的主体及附属设施)、车辆基地(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站、电力廊道(35kV及110kV管廊/管沟)、跟随所等的规划测量工作;该范围包括电视塔站所有结构(三、四号线),佛山西站(含车站三号线和四号线所有结构、南配线段所有结构、北配线段三号线结构);但不包括以下车站/区间:狮山站A号出入口,太平站B、C号出入口,佛山西站(北配线段四号线部分),湾华站,东平站三号线部分,大墩站远期预留物业风亭,美旗站B2号出入口,北滘新城站。

工作内容包含对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规划测量,提供满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成果,并配合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任务大纲。

2.5.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09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测量工作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或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含“工程测量”;[根据自然资源部2019年第5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延长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和2020年第8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给予测绘单位一年政策过渡期限的公告》,取得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具有测绘(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

4.5.2 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具有测绘(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

4.6.2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8.1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如下类型项目中的一项:

  (1)独立承担过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或测绘(或修补测)项目,且项目通过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查验收。

  (2)独立承担过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的线路工程测量。

  (3)独立承担过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联合测绘)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物工程测量。

   (4)独立承担过轨道交通线路工程测量或测绘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且精度为GNSS-E级网(或以上)及四等水准网(或以上)精度的。

4.8.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需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如下类型项目中的一项:

(1)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或测绘(或修补测)项目,且项目通过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查验收。(2)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的线路工程测量。(3)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联合测绘)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物工程测量。(4)轨道交通线路工程测量或测绘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且精度为GNSS-E级网(或以上)及四等水准网(或以上)精度的。

4.8.3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如下类型项目中的一项:

(1)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或测绘(或修补测)项目,且项目通过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查验收。(2)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的线路工程测量。(3)规划测量或联合测绘类似项目,内容同时包含规划放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或规划验收、规划监督、竣工测量、联合测绘)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物工程测量。(4)轨道交通线路工程测量或测绘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且精度为GNSS-E级网(或以上)及四等水准网(或以上)精度的。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经业主确认的相关完工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11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3室)。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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