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有效整治;
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依法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企业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保护区实施有效管控;
全面推进运行时速120公里及以上列车的线路全封闭和道口平改立,对难以实施封闭和平改立工程的采取限速运行等安全防护措施;
铁路沿线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齐全完好;
铁路沿线自然环境特别是地质灾害风险得到有效排查,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涵盖铁路运输企业与沿线地方政府、铁路监管部门、铁路公安机关的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不断减少路外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般事故数量,不发生因沿线环境问题引发的较大及以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