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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正式招标

2020-06-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
本文摘要: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正式招标

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单位: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南起与8号线换乘的杨家庄站,北至高陵区水景公园站,线路全长34.203公里,共设车站17座(含1座预留站),设高陵车辆段1座,环园中路停车场1座,新建主变电所2座。
招标范围: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全线管线迁改等前期工程(含设计)、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轨道工程、高陵车辆段及上盖开发平台、跨泾渭河公轨合建桥工程、主变电站(土建、装修及配套风水电工程)、外部电源(设计、沟道土建部分)等,共划分三个标段。
1标段:起点至水流路站(含)及出入场线。主要工程内容为前期工程(含设计)、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轨道工程。
2标段:水流路站(不含)至绳刘村站(不含)及公轨合建桥。主要工程内容为前期工程(含设计)、公轨合建桥工程、土建工程、引桥及引道工程、轨道工程。
3标段:绳刘村站(含)至终点、出入段线及车辆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前期工程(含设计)、土建工程、轨道工程、车辆段工程(含土建、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上盖物业盖板及盖板下工程)、主变电站(土建、装修及配套风水电工程)、外部电源(设计、沟道土建部分)。
资格审查条件:(略,如需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添加联系)

联系人:  蒋新强 邵朋 
联系电话:  029-86528729、15619039187

确认开始时间:2020.06.03 09:00:00
确认结束时间:2020.06.09 17:00:00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19]5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本项目资本金40%(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比例为26%,社会资本方比例为74%),融资60%。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线路全长约33.630km,共设28座车站,其中换乘车站9座。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全线长28.737km,共设置车站24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为1.249km。西端设西山停车场1座、南端设马练营车辆基地1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控制中心一座,控制中心位于龙城大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北象限地块内,紧邻2号线龙城大街西站,与线网其他线路共享。除1号线一期本线工程外,本项目同步建设3号线下元站、中心街东站及中心街东站主变电所(与1、4、5号线主所共址)。

2.2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概算总金额为2,233,891.94万元,技术经济指标为77,735.74万元/正线公里;同期实施工程概算103,491万元。

2.3本项目中标人为负责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社会投资人。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其成立年度前对应年度的近三年(2016~2018)控股母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控股母公司需满足上述条件。)

3.4截至2018年底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3.5具有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

3.6近三年(2017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7近五年(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具有单个合同项下25公里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仅限地铁)投资或施工业绩。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责任: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8.2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等。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8.4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须高于政府出资代表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联合体成员均应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3.8.5联合体资格认定: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3.2、3.4、3.5、3.7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3.3、3.6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 1日至2020年6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大街119号公元时代城A座9层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0_年_6__月_22__日_9__时_30__分。

5.2递交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46号怡丰大厦13层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51-353381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891034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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