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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约谈:“5·11”湘桂铁路交通事故

2020-05-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
本文摘要:通报约谈:“5·11”湘桂铁路交通事故

通报约谈:“5·11”湘桂铁路交通事故

5月11日,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湘桂铁路永岁至全州站间K227+450m处,发生了一起施工铺设光缆与列车发生刮碰的铁路交通事故,事故影响多趟列车正常运行。

当天,列车行经此处时,发现前方铁路上竟然有光缆电线,铁路旁还有一些施工人员。列车鸣笛刹车,但还是与光缆线发生了轻微刮擦。
5月21日,铁路部门对两家事故责任企业进行了约谈。

被刮擦的列车车头

发生刮擦的电缆
5月21日,南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监办)对造成“5·11”湘桂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企业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某通信集团公司进行约谈,通报被约谈方在施工中存在问题和责任,并对涉铁施工存在的风险进行提醒、告诫,分析讨论下一步整改方案。
据介绍,施工企业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对某通信集团公司光电缆故障抢修作业时,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施工前未与铁路部门协商、签订安全协议,擅自在事发地一座公跨铁桥梁上进行铺设光缆作业,施工时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电缆侵入铁路安全限界引发事故。
约谈会上,安监办组织两家公司一起讨论分析、确定整改方案。并借此机会,向两家公司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涉铁相关法律法规,对涉铁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提醒、告诫。被约谈的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某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并组织管理、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涉铁法律法规,把相关的安全规定传达到各施工队,切实遵守各项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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